各位研究生:
根据学校工作安排,9月中旬将召开经管金融学位分会,申请学位的同学请及时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材料。
1、博士生 如果已经具备申请博士学位的条件,请于9月11日(周一)下午5点前到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办(行政北楼D412)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学位。
2、硕士生 如果已经具备申请硕士学位的条件,请于9月11日(周一)下午5点前到学院研究生办公室(第三实验705)递交相关材料申请学位。
注意事项:
(1)根据学校相关要求规定,答辩通过后超过6个月提交学位申请的,需通过学院组织的论文质量鉴定(请9月8日前另行向学院提交学位论文和《超期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鉴定表》),方可提交学位申请。
(2)学术型硕士申请学位要求请见附件。
经管学院研究生办
2023年9月